福宁分公司开展“鲜活农产品车辆专项稽查周”活动
根据国务院及交通部精神,对“绿色通道”车辆实行惠农免征政策,为车户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与快捷。但个别不法车户利用这一政策进行混装或夹带其他非免征物品骗免通行费,导致国家费源的流失。 近日,福宁分公司再一次开展“鲜活农产品车辆专项稽查周”活动。抽调各所业务娴熟的稽查人员组成专项稽查队到闽浙征管所进行重点稽查。根据闽浙所鲜活农产品免征车辆行车规律,主要集中在早班次出口,决定由专项稽查队核查早班出口的鲜活农产品免征车,中班和晚班由闽浙所增加核查人员以加大查处力度。开展了“鲜活农产品车辆专项稽查周”活动,
据统计,9月2日至9日共出口通行车辆34813辆次,免征出口鲜活农产品车辆2539辆次,免征率为7.29% 。查处非免征车辆49辆次,占鲜活农产品免征车的1.93% ,补缴通行费80100元。具体分为以下三类:
1、恶意逃费混装车辆12辆次,此类车辆均已全程计费并加收两倍通行费处理,共补缴通行费55695;其中输入黑名单拒绝其3个月内在我省高速公路通行车辆6辆次。
2、非主观故意夹带非免征品车辆5车次,按全程计费补缴通行费共6283元;
3、因不了解免征政策运输非免征物品或少量夹装非免征品车辆32辆次,予以补缴通行费18122。
通过“专项稽查周活动”的打击,有效的打击了假免征鲜活农产品车辆。此外,我们掌握了部分混装车辆的载货方式、混装方法等第一手资料,为制定打击逃费措施,完善和改进现有的核查方法积累了一定经验。
(福宁分公司)
200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