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钢板逃费,在我所已经不是一两次查获,虽都经过程序给予严肃处理,但在利益熏心下,少数司机还是铤而走险。近日,在我所收费道口就发现并抓获了利用垫钢板进行逃费车辆。
2009年2月5日4时,一辆车号为黄豫PC7057车开进我所6车道,该车在第一次过地磅时用跳头的方式通过,超限31%。该车在未经过当班工作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倒出车道。再次过磅时,当班收费员听到该车通过地磅时发出很响的金属碰撞声,觉得可疑,当即走出票亭查看,发现该车在地磅处放置钢板逃费,并立即制止。此时,司机急忙将钢板重新放回车内。当班班长责令该车倒出重称,但该车倒出后,并未按规定重新称重,而是将该车退到内广场内,不肯出口。当班班长为防止其在内广场U转,将其IC卡收回。此时紧跟其后的黄豫PC6827车(此两车同为豫通车队车辆)看到前面的车辆被抓,于是也倒到内广场。并于4点30分开进我所8道,采用与黄豫PC7057车同样的方法偷逃通行费,但被守候在地磅处的当班班长当场查获。同样,该车也倒到内广场不肯出口。此两部车一直等到8点20分和10点34分才分别开进车道,经过正常称重后,此两车分别超限58%和43%。均已达到路政的超限标准,我所人员按规定上报路政部门。经调查,此两部车均为“豫通车队”的车辆。此车队车辆经常在我所用跳头等方式偷逃通行费,屡教不改。为了严厉打击此车队车辆,确保费源不流失,我所让此两车的司机写下保证书并详细叙述整个事情的经过并写下保证书,在证据确凿的情况,对此两部车给予全程计费处理,分别缴纳5335元和4065元通行费。
此次严厉的打击了垫钢板逃费车辆,不仅保证了费源的不流失,同时也给“豫通车队”及其它车队一次深刻的教训。
(福州西所:翁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