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我队对辖区内违章建筑和广告牌进行了全面清查,并组织强制拆除了一处违章设置的广告牌。 12月5日,路政一中队。漳龙高速公路B线114K+650M右侧,红线控制区内一栋民房的屋顶上,赫然立着直角两面“众联伟业,水泥泵送”的广告牌。经路政员查证,该广告牌未经过任何相关路政管理部门的审批。该广告牌业主利用了国省道公路和高速公路控制区交错,以及路侧民房屋顶的天然条件,非法设置了长度4米、宽3米的两面直角交叉广告牌。我队路政员在电话中告知业主其广告设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相关规定属违法行为,并依法留置了《交通违章行为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拆除违法设置的广告牌,或及时补办路政审批相关手续。然而,该业主对我队路政员依法行使的路政管理措施置若罔闻,在接到电话通知时唯唯诺诺,后来却来个置之不理,大有一副能奈我何的姿态。 在经过长时间的协调之后,该业主仍不予配合,我队路政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以及《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牌,必须征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并向有关部门办理法定手续。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我队对该违法设置的广告牌实施了强制拆除,依法保护高速公路的路产路权,切实履行路政管理的职责。(文/罗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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