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本单位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全面开展,进一步加强路政规范化管理工作,以便更好地适应泉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的需要。目前,根据大队工作实际,并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开展,我们认真分析了本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出现疏于管理,在执行制度上切实流于形式和许多不尽完善等问题,必须引起全大队干部职工高度的反思和充分的认识。同时,需要通过全体人员认真细致地查找原因,自觉地查摆各自的不足和存在问题,积极地配合并加以改进。为此,经讨论和研究,提出如下整改意见和具体措施。
一、落实干管人员值班制度。1、领导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轮班制,并由科室以上负责人参与轮值。每周一、三值班与周二、四值班分别由两位科室领导轮值,副大队长与教导员轮值周末(每周五、六与周日分别为两个值班时间,由大队领导交替轮值)。2、行政值班人员、巡查班(中班、午班)除上路巡查或处理事故外,必须安排路政员在大队值班室值班。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格落实报告制度。3、凡发生重大事件或事故现场处理超过4小时以上要逐级汇报。巡查人员必须认真掌握信息报告渠道,并分别向大队值班领导、主要领导报告;必要时,再由大队主管领导向分公司分管或主管领导逐一报告。
二、加强路政日常管理工作。1、为进一步规范日常考核制度管理,强化考勤工作程序,拟根据整改成效决定是否逐步启用指纹签到考勤系统,制定有关考勤管理办法。今后凡未经批准,大队所有人员不得随意调休、换班,否则以旷工处理。2、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省总队、泉厦分公司及大队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各岗位工作职责,全面落实路政规范化管理规定,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及扩建工程的需要,从9月1日起,每天巡查次数为6趟,即每班两趟,路政班要合理安排上路巡查时间,交接后上路前后间断不超过2至3小时。4、每次巡查时都应从辖区的三个收费站区通过,重点对沿线扩建工地布控及安全性进行有效跟踪,同时加大对匝道、收费广场的巡查力度,主动消除巡查“盲点”,努力提高巡查质量。5、路政班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在初步能判断车型的情况下,要及时通知清障班出动,清障班在接到路政班的通知后,不得以无故不出动或是以其他原因推托,凡违者经查实后给予追究责任。6、各岗位人员在交接班时,对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其他工作事项,应移交清楚,交接手续完整;路政班由班长进行交接工作,班长不在位时应指定其他人员交接;接班人员应认真完成移交的工作事项。
三、加强日常业务协调指导。1、凡需要确定的事故车停放点、协助盘货单位、外部协作清障单位均由大队集体研究确定,具体工作由业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同时,业务科要对相关单位的收费标准拟定指导价格,掌握动态,把握尺度;并对安全保障措施、工作效率、货物的保管责任等方面进行监督,加强规范管理。2、路政班、清障班必须在业务科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凡属业务类的事件要及时向业务科负责人报告,同时业务科要加强对各路政班和清障班的监督与指导,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3、从9月1日起,凡需要外部协助单位协助清障的,业务科必须指派一名清障人员协同做好清障工作,以确保清障工作的安全与规范,提高服务水平。
四、改进路政及清障工作模式。1、根据大队的实际工作情况,决定改变原有清障班值班模式,将大队的现有实际参加清障工作的人员进行合理排班,具体分为两个组别,每小组为三人,不再分为主副班次,均按顺序轮流执行清障作业,每班值班期间为四天。2、从9月1日起,路政班每班调整为3人,除班长外,应派一名路政员轮流上路跟班开票并配合清障人员开展工作。同时,为方便联系,清障班配备值班电话。3、清障班班长执行正常上班时间,具体工作为:在业务科的具体指导下,有效监督检查落实清障工作开展情况,配合综合科管理大队各类车辆设备,执行重大事件的清障吊车工作以及完成大队领导交待的其他事项。4、为了激励清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大队将于近期出台清障人员量化考核细则,根据实际工作量核发相应的补贴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