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收费争议已经成为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重要因素,同时也给高速公路企业形象带来许多负面影响。我省高速公路货车实行计重收费以来,货车争议也由类型争议转变为重量争议。重量争议主要由车户的不正常过磅方式和少量由地磅本身存在的误差造成的。
现阶段的货车主要争议有三个方面;
一 货车不正常过磅的重量争议
二 超重30%的重车的重量争议
三 超限农副产品免征车的重量争议
争议形式主要表现为出口时认为缴费重量超过真实重量要求重称重量和采用各种方式减轻重量来少缴通行费的,我们要求其纠正过磅方式重称重量数据。
事实上在正常过磅的情况下大多数的称重数据还是比较准确的,但也客观存在少数误差较大的情况。而非正常过磅时则大部分都会有误差,基本上都是减轻重量,有时相差甚至超过20%。在遇到此类情况的时候,存在首要的问题是车户对此行为明知故犯,在我们进行纠正其错误行为时,就一直装糊涂并以各种方式和手段来达成目的,或装可怜,或者语言辱骂和威胁,或者以堵车道来威胁,或者贿赂手段,或者以农副产品的特殊性来威胁,而我们几乎显的无能为力,只能用言语与其反复的讲道理或者对其逃缴少缴的行为进行处罚(但因为取证的难度较大而很少采用),所以经常只能拖时间。而我们又要兼顾车道的畅通有时候只能无奈放行。而这种有的纠正有的不纠正的结果又有失公允又反过来给我们以后的收费工作造成了更大的困难。
分析主要原因有两点;
一是收费车道地磅的准确性,目前主要采用动态磅进行数据采集,这就要求以相对规范的过车方式才能确保准确性,但是一些不良车户也正是看到了这一点,就不断尝试用各种方式过磅的方法来试图减轻计重收费重量,虽然数次改进地磅,却还是无法杜绝。或者是利用地磅偏差打差边球,在超过重量收费临界点时要求重称。
二是高速公路作为一个窗口服务行业的特殊性,再加上缺乏有效的内外部配合,在遇到争议的时候,我们既要保持车道畅通又要避免争议过大矛盾激发,只能用言语相劝,使得无法对此行为进行及时纠正或者无法纠正。例如在遇到争议的时候按照85号省长令我们可以执行的先缴后议,但是往往车户不与理睬就停在车道或者我们无法提供准确性高的地磅进行复议。
总结以上情况,必须从加强地磅的准确性或者规范过车方式才能有效减少争议。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 加强称重数据的准确性,可以采用固态地磅作为货车计重收费重量采集方式,在收费站加装一个固态地磅对争议的车辆进行复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行客货车分流通行,根据车流量设置一个或数个固态地磅为货车专用收费通道收费,从源头上杜绝争议。(为提高通行效率可以设置一个货车称重区对货车进行先行称重后缴费的模式,另行细论)。
二 加强内外部联动,高速公路做为服务社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公众出行安全畅通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保持高速公路的畅通和收费站的正常收费秩序就显得很重要。加强高速公路内部各部门的协作,路政部门及时出动,(例如在经过劝说无效车户恶意堵塞车道或者车辆故障停在车道时给予及时拖离车道,在重量存在较大争议时,则引导该车辆到就近的反超地磅或者准确性高的地磅进行复议,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掉头车),及时出动共同维护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鉴于高速公路的重要性,有必要取得当地政府与相关的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的支持,及时对比较严重的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协助处理,保障道路畅通。
八尺门站 魏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