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比白天少得多,但这样并不意味着夜间行车比白天容易。相反,夜间行车更难,其原因是:夜间行车光照度变差,道路视野窄小,能见度低,空间概念被破坏;夜间行车驾驶员兴奋度较差,容易疲劳,尤其是午夜以后最易打瞌睡,处于似醒非醒、似睡非睡状态;夜间行车由于灯光的跳动和移动或后车灯光的照射,都会影响到驾驶员观察和判断路面情况的能力;夜间行车还不便于检查车辆的技术状况,如漏油、漏水等不易被发现。
夜间行车发生事故,归纳起来有两类:一类是与行进车追尾相撞。其原因是:驾驶员以前方慢速行进的汽车尾灯为目标,高速追赶跟进,由于目测失误码,当发现过于跟近时为时已晚。另一类是停靠车追尾相撞。其原因是:驾驶员把停靠在路肩的车辆尾灯,误判断为行进车的尾灯。
为保证高速公路的夜间行车安全,驾驶员应做到:
a.入夜前,应检查车辆的技术状况。特别是电器电路部分,要保证完好,无故障。
b.夜间行驶车速通常要比白天同样的交通条件下,降低10km/h左右,以弥补夜间视力降低、视野窄小、能见度差的缺陷。
c.驾驶员应努力培养自己善于视认前方物体的动态能力。特别是在车辆较少的时候,能尽早地判明前方汽车的尾灯是否在运动,以确定自己应采取哪些驾驶措施。
d.夜间行车,除万不得已外,应当避免在路肩停靠车辆,更应避免在正常行车道上停车。
e.驾驶员应善于用灯光及车速变化来判断道路的上下坡,并采取相应的驾驶技术措施。若灯光照射距离变近、发动机负荷增大、车速减慢,则为上坡;反之,则为下坡。
f.夜间高速行车必须格外注意路上是否有散落物,以便安全避开行驶;驾驶员对自身的装载物也应捆绑牢固,以防行驶中落物,影响它车安全行驶。
g.夜间长时间行车,应保持驾驶室适当自然通风,以克制睡意和疲劳,恢复体力和精力。若睡意难以驱散,必须将车辆开至高速公路服务区休息。
h.夜间行车应注意察觉本车的异常气味和温度。若出现强烈的汽油味、臭焦味和高温蒸汽味,大多表示该车出现了故障,应及时采取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危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