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1949年建国前夕,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设立了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负责领导全国的水运、公路和民间交通运输工作。在这次会议上还同时设立了邮电部,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国的邮政和电信事业。
到1954年9月,原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原中央人民政府邮电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继续行使原来的职责。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几年的发展,航空事业开始起步。1954年11月,国务院设立了中国民用航空局,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但由于当时所处的特殊历史时期,早期的中国民用航空局属军委系统建制。
此后几年里,中国民用航空局曾一度被改为交通部的部属局。一直到1962年4月,为了加强对民航航空工作的领导,中国民用航空局从交通部分出来,改为国务院直属局,名称也改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1969年11月,铁道部、交通部和邮电部的邮政部分机构合并,成立了新的交通部。
从1969年11月到1980年5月间,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被调归空军领导,成为空军的组成部分,1980年之后又恢复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统一管理全国民航的机构、人员和业务,真正迈出了我国现代民用航空事业发展的步伐,并逐步实现企业化管理。
由于邮电部的电信工作一直由军事部门领导,而电信、邮政分开既增加了机构和人员,又不方便群众,对于开展业务工作和对外交往都有不便。因此,1973年3月,经中共中央批准,邮政部分从交通部划出来,电信与邮政合并,恢复邮电部。
在邮政部分从交通部分出来之后,1975年1月,交通部又被拆分为铁道部和交通部。
在此后进行的几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中,交通部的主要任务一直是负责领导和管理全国水路、公路交通的相关工作。不过它的职能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而不断发生着转变。
交通运输部的历史沿革
3月11日(星期二)下午3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方案内容包括组建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3月23日,“交通运输部” 在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1号挂牌。
交通运输部的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陆、民航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等。
责任编辑:钟富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