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企业经营和资质核查“两不误”,厦门市水路运输管理处推出三项新举措,为全市水运企业资质年度核查工作提供便利。 一是规定今年核查企业送审材料可暂不提供营运证原件,待领取新证时再予更换。 二是改变以往要求送审海事部门颁发的各类证书的做法,今年只须送审适航证书。 三是组织核查人员提供上门服务,到企业实地核对专职人员证件、企业管理、运营情况。目前,全市已有68家企业上报资料并通过初审,约占核查总数的70%。
(厦门港口管理局 王学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