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港航管理局(地方海事局)党委领导成员集体做出如下廉政承诺,并接受上级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
一是严格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纪律,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是认真依法行政。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
三是带头廉洁自律。以身作则,自觉把廉政勤政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不以权谋私,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
四是坚持秉公办事。以公为先,公私分明,认真办好惠民实事,保持诚实可信、公正廉明形象;
五是秉承公正用人。坚决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选人用人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六是厉行勤俭节约。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工作和生活中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挥霍浪费,自觉贯彻勤俭节约原则。 (摘自省港航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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