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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出台《2007年农村公路工作若干意见》

作者: 来源: 时间: 2007-4-11 浏览: 【收藏本文】【字号 【打印】 【关闭】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全国交通工作会议精神,交通部日前出台《2007年农村公路工作若干意见》(简称《意见》),要求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服务现代农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尊重农民意愿、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坚持“量力而行、好中求快”的指导思想,确保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30万公里,切实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公路发展规划,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意见》要求各地按照部省共建意见落实建设资金,按年度对“十一五”建设目标进行分解,建立目标考评制度,以确保整体规划目标的实现。建设资金要有重点地向偏远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优先解决没有通公路地区的通达问题。鼓励各地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探索建立新的融资平台,形成在公共财政框架下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积极筹资投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筹资体系。

        《意见》特别强调,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乡村债务,做到不安排有资金缺口的项目,不增加乡村负债建设农村公路,不超规模、超标准搞建设,不由企业带资施工,不拖欠企业工程款。

        确保质量、加强养护管理是保证农村公路安全畅通的关键。《意见》提出,各地要完善农村公路“政府监督为主,群专结合”的质量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公布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电话,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要进行调查处理。加强对农村公路技术研究,提高技术含量,推进农村渡口改造和渡改桥工程,推进县乡公路安保工程和危桥改造。

        《意见》要求各地按照国办文件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出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指导,推进养护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农村公路建设是基础,运输是目的。《意见》要求按照“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加强协调”的原则以及发展现代农业的新要求,积极推进农村公路运输的发展。强调要认真解决当前农村客运场站建设征地难、补助标准低、工程进度迟缓等问题,推广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村客运车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扶持政策,统筹城乡交通发展,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

        发展农村公路关键是要尊重农民意愿。《意见》要求各地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群众主体作用,建立完善基层民主议事制度,严格控制农民负担。不准违反“一事一议”原则强行集资;不准将需多年征集的集资款一次性征集;不准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准代扣应给农民的各类补助款。鼓励农民多投工投劳,少让农民集资出钱;集资标准要多考虑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少搞“一刀切”;路线设计要多利用老路改建,少占地拆迁。要鼓励施工单位多用当地农民工,增加他们的现金收入。广泛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农民就业。积极动员农民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客货运输,尽可能使用当地农民工和运输工具,发动农民参与农村公路养护。

        据交通部统计,2006年各地按照交通部的统一部署和“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加大了工作力度,全国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投资1513亿元,比2005年增长8%;新改建农村公路32.5万公里,比2005年增长25%,建制村客车通达率达到83.2%,近两万个建制村新开通了客运班车。

        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交通部日前出台了《2007年农村公路工作若干意见》(简称《意见》)。这是交通部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的有力措施,是抓好交通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八件实事”的实际行动,是完成全国交通工作会议、全国农村公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有力推进。《意见》对于全面完成2007年农村公路各项工作乃至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农村公路建设目标,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今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坚持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丝毫不能动摇。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完善农村公路筹资建设和养护机制。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大力加强包括道路在内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应该说,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工作力度是空前的。交通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意见》出台非常及时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立意高远。《意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服务现代农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尊重农民意愿、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量力而行、好中求快”为指导思想,全面推进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

        ——政策性强。《意见》提出,既要拓宽资金渠道,完善筹资体系,又要重视乡村债务问题。强调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乡村债务,不安排有资金缺口的项目,不由企业带资施工等。

        ——涵盖面宽。《意见》既覆盖了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质量、资金、安全、技术、群众利益的问题,也涉及到了廉政建设、舆论宣传、统计工作等方面。

        ——可操作性强。《意见》提出的政策界限非常清楚,投资重点非常明确,控制农民负担的“四个不准、三多三少”非常严格,包括工程质量和造价、农民负担、养护管理机制在内的调研重点非常突出。

        贯彻落实《意见》要切实做到农村公路规划与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相结合,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与深化体制改革相结合,落实建设资金、完成建设任务与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质量和安全相结合,调动各方投资农村公路的积极性与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农民增收相结合,解决新问题、探索新举措与不断总结推广新经验相结合。

        发展农村公路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干部、职工要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开拓进取,打好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摘自《中国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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