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信箱
总经理信箱
登陆老邮局
新闻中心
|
公司介绍
|
工程建设
|
路段快讯
|
政策法规
|
高速路况
|
公共交换区
|
闽通卡专区
八闽高速
|
交流园地
|
工会简讯
|
高速青年网
|
党建之窗
|
“小金库”专项治理
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
|
建设项目区
|
集中财务区
|
企业邮局区
|
投稿交流区
你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全文
作者: 热秀QQ 来源: www.rexiu.com 时间: 2006-5-24 14:09:57 浏览:
【收藏本文】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
【关闭】
……
(七)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一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
(八)在铁路、公路、水域航道、堤坝上,挖掘坑穴,放置障碍物,损毁、移动指示标志,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本新闻共
7
页,当前在第
7
页
1
2
3
4
5
6
7
·上篇文章:
福建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85号令)
·下篇文章: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精彩推荐
推荐文章
·
泉州市领导前往莆永高速公路泉州段建设工地
·
李德金厅长深入宁德宁武高速公路建设工地检
·
李德金厅长前往泉州莆田检查在建高速公路项
·
张志南副省长深入宁德宁武高速公路建设现场
·
省高速公路公司三届一次职工(工会会员)代
热门文章
·
李德金厅长深入宁德宁武高速公路建设工地检
·
泉州市领导前往莆永高速公路泉州段建设工地
·
省交通安全调研组到龙岩管理分公司开展调研
·
莆田沈海复线公司“五到位”抓好防汛备汛工
·
漳州市洪仕建副市长对漳州厦成高速公路建设
友情链接
福建省国资委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三明福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泉州福泉路政大队
泉州征管所
莆田征管所
福州罗长路政大队
福建省高速公路广告有限公司
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泉厦高速马巷所
江西高速公路
宁德征管所
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高速公路华陆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高速公路网
仙游征管所
三明北征管所
下白石征管所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2002 - 2012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05004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