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厅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
根据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福建省纪委九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交通部《关于开展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福建省交通厅于2006年3月下旬开始,根据我省的交通实际,采取电视电话会、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组织专题学习会、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运用新闻媒体和发放教育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宣传发动工作,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及时进行研究和部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建立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4月初,我厅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谢兰捷任领导小组组长,厅党组成员、省高指副总指挥唐建辉,驻厅纪检组组长梁晋阳、副厅长王兆飞、宋海滨分别当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交通厅有关处室和厅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全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均根据省交通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相应成立行政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的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全省交通系统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
一是根据交通部和福建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我厅于今年四月初及时制定下发了《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开展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厅直各单位也相应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方案,在4月中旬完成了对所辖地区或部门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二是在《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工作重点以及方法步骤。围绕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转包分包、工程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质量监督等环节,坚决纠正交通建设项目业主、施工企业、咨询、设计、监理及有关中介组织、社团组织等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处交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行为。在突出抓好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同时,推动其他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的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治理工作。三是对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的途径和方法进行了整体概括。对全省交通系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作出了及时性的指导意见。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工作氛围
一是厅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于今年4月初召开全省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交通系统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要求。二是各级交通部门积极组织所属单位及参与所管项目建设的企事业单位和公务员、中介机构等人员学习中央和省里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 把握政策要求,宣传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开展工作的自觉性,统一思想认识。省厅廉政网站及时刊载有关部门文件和工作动态,加强指导。三是开展典型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收看中央电视台播出的陈刚毅先进事迹,开展示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厅机关及厅直单位负责人观看《贪路无归》等警示教育片,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据统计,在第一阶段的工作中,我省各级交通部门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176场,组织专题学习会239场,参与人数11371人次,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宣传舆论工具宣传136次,发放有关教育材料10367份,组织收看有关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电教片335场次。
目前,我省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宣传发动阶段工作已基本结束,下一步,我们将按照部、省等上级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好调查摸底、自查自纠、整改提高和建立长效机制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