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省文明办的部署,经各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省运管局等有关部门审核,交通厅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备省文明委,正式确定了我省交通行业创建第五届文明行业的20个示范点。示范点构成上,出租车企业5个,道路客运站11个,水路客运站4个,分布在全省九个设区市及省交通运输(控股)公司所属有关单位。下一阶段,省交通厅将按照《福建省交通行业“文明交通伴你行,优质服务树新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闽交政〔2007〕13号)部署,加强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带动作用,认真抓好以“文明交通伴你行,优质服务树新风”为主题、以道路水路客运站和出租车子行业为重点的全省交通行业第五届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力争使全省交通行业成为省委省政府命名的第五届创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 (厅直机关党委 朱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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