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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要求做好生猪及猪肉等副食品运输工作

作者: 来源: 时间: 2007-6-22 浏览: 【收藏本文】【字号 【打印】 【关闭】 

        一是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密切监测运输市场动态,深入生猪饲养、屠宰单位以及猪肉营销企业和主要集散市场,了解生猪、猪肉的运输情况。

        二要督促运输企业,把猪肉、生猪等副食品作为运输保障重点,优先安排运力,确保运力充足。一旦发现运输紧张情况,要及时协调组织运力保证运输。

        三要认真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确保生猪、猪肉运输畅通,对运输生猪、猪肉的车辆,优先予以放行,并按规定减免通行费,严禁违反规定进行乱检查、乱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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