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你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务动态
>>> 正文
省厅要求做好生猪及猪肉等副食品运输工作
作者: 来源: 时间: 2007-6-22 浏览:
【收藏本文】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
【关闭】
一是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密切监测运输市场动态,深入生猪饲养、屠宰单位以及猪肉营销企业和主要集散市场,了解生猪、猪肉的运输情况。
二要督促运输企业,把猪肉、生猪等副食品作为运输保障重点,优先安排运力,确保运力充足。一旦发现运输紧张情况,要及时协调组织运力保证运输。
三要认真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确保生猪、猪肉运输畅通,对运输生猪、猪肉的车辆,优先予以放行,并按规定减免通行费,严禁违反规定进行乱检查、乱罚款。
·上篇文章:
福建省交通厅实施5条便民措施
·下篇文章:
我厅实施优惠政策促进农村客运快速发展
精彩推荐
推荐文章
·
省交通厅与省公司领导亲临高
·
省交通厅与省公司领导慰问抗
·
省高速公路各有关单位齐心协
·
我省遭遇50年不遇的冰雪灾情
·
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唐建辉董事
·
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唐建辉董事
热门文章
·
福州管理分公司党委书记林为
·
罗长路政大队正式对外发布交
·
福州管理分公司实施“3135”
·
福州西监控分中心利用情况板
·
福州管理分公司召开2008年度
·
独品初春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2 - 2008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站长Email:
dengjq@fjgsgl.com
闽ICP备05004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