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减免农村客运车辆客运附加费、运管费、养路费。
二是改善农村客运运输组织方式,引导农村客运实行公司化经营、公交化运行,合理安排线路、班次,扩大客运班车覆盖面,提高客车通达深度。对客流量小的线路,采取减少直达班次,实行片区经营、滚动发车、循环运营的灵活运营方式,提高车辆实载率。
三是加快农村客运运力结构调整,在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逐步发展适合农村市场需求的客车,鼓励发展高效低耗的新型运力。
四是改革农村客运审批,开放农村客运市场。扩大农村客运经营自主权,试行由经营者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决定营运线路、班次等。对农村客运班线实行最高的8年经营期限,允许经营良好的经营者期限届满后继续经营。
优惠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农村客运快速发展。目前全省开通农村客运线路1891条,投放车辆7317辆/134996座,通班车乡镇数量975个、通车率达99%,通班车建制村数量11101个、通车率达74.5%。 (运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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