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省实行计重收费以来,一些不法车户为了达到少缴通行费的目的,挖空心思、想尽各种方法进行逃费,其中,在服务区进行盘货是比较常用的一种伎俩。近日,笔者在当班期间就查获这样一起案例。
1月5日凌晨2点左右,一部车牌号为粤D43819的白色小货车驶入我所收费车道12#,收费员一读IC卡,超时4分钟。收费员就询问驾驶员为何超时,驾驶员没留神,漏了一句话“我在服务区装货”,收费员就将这一情况告知监控,笔者当时刚好在监控室,听到这一情况,就起疑心了,在服务区装货就说明其有盘货嫌疑,马上通知外勤人员到现场进一步了解情况,并要求该车先行退出收费车道,靠边停放。
在便民服务亭,笔者及其他外勤人员对粤D43819的驾驶员耐心细致的解释了相关政策,说明利害关系,做其思想工作,该驾驶员终于承认了盘货的事实。原来是车牌号为浙L63127的货车运载鲜鱼从闽浙省际入口,因超限30%以上,知道不能免征,就通知粤D43819从常山上高速,到高速公路常山服务区进行盘货,导致其在出口时未超限30%而免征通行,从而达到了逃费的目的。真可谓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浙L63127这部车刚好从我所收费车道20#免征通行,正停靠在征费广场边接受检查,粤D43819的驾驶员对该车进行了指认。
至此,“人赃并获”,事情经过就很清楚了,这是一起典型的利用服务区盘货进行逃费的案例。正当笔者打算就按相关规定对两车进行处理时,事情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当浙L63127的驾驶员被告知要按路网全程计费金额收取通行费并加收两倍通行费后,拒不接受处理,弃证逃逸。而粤D43819居然乘着天黑,利用我所收费广场边上一便道栏杆因前几天被一货车刹车失灵撞坏还未来得及修复、仅用移动栏杆堵住,自行推开移动栏杆,从便道驶入我所办公区,妄图绕过收费车道逃逸,恰好被笔者堵了个正着,拦截了下来。
浙L63127这部车的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福建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第七条“……不得拒缴、抗缴、逃缴。……”,属盘货逃费并逃逸,而粤D43819这部车的这种行为则违反了《福建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第七条“……不得拒缴、抗缴、逃缴。……”以及第八条“……禁止从其他通道出入高速公路。”之规定,属盘货逃费以及“从收费车道以外的通道驶离高速公路的”。目前,我所已按相关规定对粤D43819进行了处理,而对浙L63127这部车则上传到黑名单车管理系统中,全省广播。同时,所领导指示要对该车在我所的通行情况进行调查,查清该车是否还有类似的逃费行为。
这个案例的发现,应该说有一定的偶然性。假设粤D43819这部车没有超时的话,其盘货行为是否会被发现?再假设粤D43819这部车的驾驶员没有说漏嘴,而是说在服务区休息或是其他的,我们还会不会发现其盘货行为?这个案例再一次提醒了我们,不能放松对服务区的监控,以防止一些不法车户利用服务区盘货进行逃费,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一些收费车道以外的通道的管理,防止某些车辆利用这些通道驶离高速公路,从而造成通行费及IC通行卡的流失。
(闽粤所/朱宏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