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标准规范是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管理的技术依据,是衡量工程质量的重要尺度。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技术工作,做好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对于实现公路交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带着公路工程标准规范制修订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等问题,《中国公路》记者近日走访了交通部公路司。
公路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长期以来,交通部领导对标准规范工作高度重视。公路司设有工程技术处专门负责标准规范的制修订。2005年,公路司把标准规范应用现状和发展趋势作为重点调研课题,由司领导带队,对山西、河南、辽宁等10省区进行了专题调研。今年5月19日,召开了标准规范工作创新座谈会,听取了部分省厅主管领导以及来自设计、施工、科研、管理单位的专家和标准规范编写人员的意见建议,冯正霖副部长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凤懋润总工、王玉副总工和沙庆林院士也应邀参加会议。7月6日,在大连召开的公路建设处长座谈会上,公路司再次听取了各地对标准规范的意见。目前,他们已经根据调研和两次座谈会的情况,对标准规范制修订工作进行了疏理和再审视。
目前的标准规范体系基本适应和满足了公路快速发展的需要。
该负责人指出,不管是实事求是地自我评价,还是从调研过程中各地反映和座谈讨论中代表们的发言情况看,大家都普遍认为,自1981年公路工程行业标准体系建立以来的20多年间,伴随着我国公路事业的快速发展,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也取得了很大成绩,基本适应和满足了公路快速发展的需要。突出表现在:
一是体系渐趋完备。现行标准规范体系由强制性条文、行业标准、行业推荐性标准及地方标准四部分构成。目前有效的公路工程标准规范已有67本,包括综合、基础、勘测、设计、检测、施工、监理、养护管理8个门类,涵盖了前期、建设、运营等不同阶段的技术要求。尤其高速公路标准规范实现了从无到有,特殊地质条件下的公路设计施工技术规范日臻完善,有力地支撑了公路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是编修频率加快。1998年以来的8年间,修编制定标准规范约120本次,平均每年制修订15本次,原有标准规范得到更新和完善,公路大发展时期探索成功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得到较好体现,在很多技术领域已与国际接轨。
三是发布了具有规范性质的行业指导意见。去年以来,先后以交通部文件发布了《防治沥青路面早期破坏指导意见》、《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等,编辑出版了《新理念公路设计指南》、《降低造价公路设计指南》两本书。这些意见和指南,成为标准规范的有益补充。
四是一批行业急需的标准规范正在抓紧制定中。为适应国家宏观政策和时代发展的要求,我们把涉及安全、环保、节约方面的标准规范的起草工作作为重点。《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已在6月底发布。还有56本正在制修订中,其中《公路环保设计规范》、《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公路桥梁加固规范》等28本规范将在今年年底前陆续发布,其余28本规范可望在明年发布实施。预计到明年年底,新的标准规范体系框架能够基本建立起来。
五是组织编译了一批国外成熟的标准规范。就技术本身而言,国与国之间技术问题及解决方法具有很多共性。引进国外标准规范是缩小技术差距的一条捷径。从2004年开始,我们与科教司一起,组织国内科研单位翻译了美国和世界道路协会的13本标准规范,其中《道路安全手册》(世界道协)、《国外农村公路技术汇编》等9本规范已完成审校工作,拟在近期出版发行。《桥梁设计规范》(美国)和《国外桥梁监测与加固技术汇编》等4本规范正在翻译中。
受制于一些客观原因,目前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该负责人认为,“基本适应和满足”对工作的基本要求。从整体和全局来看,目前的标准规范制修订工作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建设速度快,标准规范“慢”。相对当前庞大的建设规模和日新月异的技术进步,标准规范编修订速度跟不上快速发展的建设形势,编修订工作周期相对较长。
二是技术进步快,标准规范“少”。技术规范只适用于一般成熟的普通工程。对公路建设中遇到的超前技术难题,对一些诸如特大桥梁、特大隧道的特殊工程,以及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项目,标准规范还有不少空白点。
三是各地差异大,需求不平衡。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自然地质条件各异。一些发达省份不希望标准规范不要规定得太具体,一些欠发达省份希望规定得越细越好。一些省份认为标准规范个别条款指导性不强、针对性不足,不能完全适应当地实际需要,而一些省份则认为如果规定过于严格,不便于灵活运用。
针对上述问题,公路司进行了总结,并请专家帮助分析。该负责分析指出,造成问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一是标准规范固有的特性使然。标准规范具有成熟性和保守性的特点。“成熟性”意味着只有经过工程实践检验的成熟技术,才能写入标准规范。而检验一项技术是否成熟,在公路工程上一般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保守性”体现在标准规范代表的是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的先进技术而不是最新技术,技术指标一般采用满足工程质量、耐久性和安全性的低限值。这两个特性,决定了相对于最新的科技进步成果而言,标准规范则是“相对滞后”的,工程建设实践中遇到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不可能有规范可依,而应通过制订适合自身要求的专门标准来解决。
二是严格的控制程序拉长了制修订周期。标准规范作为技术法规,丝毫马虎不得。为保证编修订质量,一部标准规范的出台,需要经过编制工作大纲、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总校稿、报批稿等几个工作环节,需要上百位以上的专家进行审查,甚至反复征求意见。这是一项想快也快不起来的工作。如果过于求快,标准规范编制质量则难以保证。
三是学术争论影响了相关指标的确定。技术领域的学术争论属正常现象,但在一些具体技术指标的确定上,专家们意见时常不统一,对没有绝对把握的事,编写人员很难落笔,延长了工作周期。主管部门对此也不宜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干预。
四是编制单位和编写人员要求较严格。标准规范的编制单位需要由技术力量雄厚、基础科研扎实的大型科研或施工、设计单位来承担,编写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和扎实的文字功底。相对于其他科研项目或施工、设计工程,承担单位所获得的比较效益较低,甚至还要倒贴钱。一些编写人员也往往侧重于其他生产或科研任务,以获取较高报酬。另外,标准规范发布后,制修订人员受到的指责多于肯定,批评多于表扬,成就感和荣誉感下降,也不利于调动其积极性。
五是基础科研对标准规范制修订支撑不够。基础科研任务的下达与标准规范制修订工作缺乏有效的衔接机制,一些科研成果不能及时转化为标准规范,一些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又缺乏有效的科研支撑。
六是理解不同导致应用效果不同。不同的理解产生不同的结果。部里关注的是共性问题,省里对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个性问题更为关注。一些超前技术难题,本应通过企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来解决,但省里同志希望部里制定统一的标准规范作指导。从标准应用情况看,年轻的同志掌握运用标准条款相对灵活,年长同志则比较严格。有些地方互通立交规模较大,既与工程技术人员不能很好理解运用标准指标有关,也与地方领导追求形象工程有关。
加强标准规范制修订,一是调整,二是加大力度。
该负责人强调,对部领导关于创新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的进一步学习理解非常必要。标准战略是国家科技创新的三大重要战略之一,集中地反映了行业科技进步的最新成果,是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有力手段,是衡量一个国家公路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重要指标。在推进创新型行业的历史进程中,标准规范引导着行业发展方向,左右着行业进步水平。我们不仅要抓住机遇建设世界一流的高质量耐久性工程,而且要通过制定“体系完整、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科学有效”的标准规范体系,促进科技创新,提升国际地位,增强国际竞争力。这也是下一步做好标准规范制修订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为此,公路司拟采取10条措施:
第一,完善标准规范体系。按照“抓一头、放一头”的原则,拟制定《关于规范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采取分级管理体制,明确部省两级责任。凡是涉及质量、安全、环保、节约用地及公众利益等方面的内容,由部里制定强制性条文和行业标准。行业推荐性标准则更多地体现创新的要求,由部里制定,相关单位自愿采用。同时明确,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在满足强制性条文和行业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当地自然环境和建设实际,编制地方性标准规范。
第二,确定主攻方向和工作重点。标准规范制修订工作要以部党组确立的“四个新理念”为指导,把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作为主攻方向,把建设创新型行业和节约型行业作为工作重点,加紧社会影响面大、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急需的标准规范或条文的制修订。当前的工作重点,是围绕“安全、耐久、环保、节约”四个方面,抓紧出台相应的标准规范。
第三,改进修编方法。变过去的整本修编为局部条款修订。去年,我们修订了高速公路紧急电话的设置条文,近期拟修订中央分隔带宽度及护栏设置的有关条文内容。今后,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缩短工作周期,对不适应技术现状和时代发展要求的条文,成熟一条修订一条。
第四,鼓励大型企业编制企业规范。在润扬大桥、杭州湾大桥等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业主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一些关键性技术进行了科研攻关,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编制了适合项目特点的技术指南或施工规范。这些技术成果为制定行业标准积累了经验。为提高有实力的科研单位和大型企业参与标准规范制定工作的积极性,我们拟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中,把标准规范编制工作与企业资质、招标评标、企业信誉等级结合起来,以充分发挥大型企业在促进行业创新中的作用。
第五,强化基础科研。我们将加强与部科教司的沟通协作,利用好现有科研成果和科研平台,努力实现科研成果向标准规范的转化。同时进一步强调,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在提交研究成果时,要同时提交完善标准规范的工作建议,或根据研究成果起草标准规范。
第六,建立激励机制。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技术职称评定、个人荣誉称号、个人待遇等方面,对编制人员给予适当考虑,吸引行业技术“高手”从事标准规范编写工作。
第七,发挥标委会作用。抓紧完成行业标准委员会换届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规章制度,调整充实人员,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八,做好日常督查管理。在标准规范项目下达后,实行动态管理,进行项目跟踪,及时协调解决编写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尽可能为编写人员创造一个好的外部环境。
第九,加大宣贯力度。在标准规范发布后,组织行业协会和编写单位及时开展宣贯工作,引导工程技术人员正确理解标准规范,正确应用标准规范。
第十,加强国际技术交流。在与发达国家进行公路技术交流时,注重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先进经验,缩短自我研究时间。同时,在现有13本国外标准规范翻译工作完成后,组织专家确定一批新选题,继续编译国内急需的国外成熟技术规范。
(摘自《中国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