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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耀:大力推进平安建设 提升交通安全监管水平

作者: 来源: 时间: 2007-4-19 浏览: 【收藏本文】【字号 【打印】 【关闭】 

        4月16日至17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罗干出席会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周永康、顾秀莲、肖扬、贾春旺、王胜俊、陈冀平及中央综治委委员出席会议。  

        交通部副部长黄先耀在会议上讲到,交通安全是人民群众出行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结合交通系统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在交通系统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以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为核心,把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公路行车安全和交通建设安全、维护交通行业稳定和港航治安作为交通系统平安建设的重点。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去年,交通部根据中央的要求和交通安全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完善了部党组统一领导、安委会组织协调、有关司局和各级交通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安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了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加强了交通安全法规建设,起草、修订了《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船员条例》、《渤海湾客滚船技术标准》等10余项关系交通安全的重要法规、规章,为依法加强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保障。

        二是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成效显著。

        开展了低质量船舶、渡口渡船和危险品运输专项治理活动。强制拆解、报废未能通过检验的船舶216艘。实施渡改桥1116座,取缔非法渡船1241艘、非法渡口840道。查获危险品货物瞒报疑似案件120起,吊销了32家液货码头经营资质。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京杭运河全线及长三角骨干航道实现了全面禁航挂桨机船的目标。在水上交通流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全年水上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均实现2位数的大幅度下降。海上搜救能力显著增强,一批大马力、抗风浪能力强的执法船艇、专业救助船舶和直升机投入使用,全年组织、协调水上搜救行动1620次,成功救助中外遇险人员16753人,救助成功率达95.7%。

        三是道路运输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健全道路运输质量信誉考核机制,强化车辆安全源头管理。开展了危险货物运输、上跨铁路六大繁忙干线公路桥梁的安全专项整治。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累计设置超限超载检测站2489个,更正了290万辆"大吨小标"货车的标定参数。继续推进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公路安全保障和危桥改造三项工程,共改造和治理急弯险段等安全隐患里程2.2万公里、6.8万处,改造和加固危桥1719座。

        四是加强了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监管。

        对全国359个交通建设项目的2095座桥梁、549座隧道、123处高边坡、2处航电枢纽的施工实施了安全督查和重点整治,停工项目14个,对部分违规项目实施了经济处罚。

        五是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和港航治安。

        以交通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运输市场管理等问题为重点,妥善处理争议和纠纷,及时消除各种矛盾和隐患。交通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侦破水运物流领域刑事犯罪案件3273起,查处治安案件51551起,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和港航治安。

        六是加强了应急反应机制建设。

        制定、修订了《国家水上交通安全和救助系统建设规划》、《国家水上船舶污染应急预案》等一批预案,组建了交通气象服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组,建立了防台防汛紧急会议制度,成功组织了16次防抗台风工作。

        平安建设作为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所期盼的民心工程,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也是交通行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为此,部党组确定,把2007年作为交通平安建设的攻坚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交通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努力打造平安交通。各级交通部门要认真落实这次会议特别是罗干、永康同志的讲话精神,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惠民工程”,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运输条件。

        继续开展好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努力完成好整改验收阶段任务,研究制定渡船更新改造资金补助规划。通过治理低质量船舶,引导民营造船企业实现兼并整合,逐步做大做强,实现规范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提升造船水平,从根本上消除低质量船舶的安全隐患。将安全诚信管理制度由船舶、船长层面进一步提升到公司层面,大力推行"安全诚信公司"管理制度,以严格的安全管理标准提高航运公司准入门槛,全面改善水上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加强大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监管和水上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管理。针对目前内河散装化学品运输越来越多,而公司管理和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较差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准入资质要求和船舶检验标准进行调查研究,尽快提高内河散装化学品运输船舶的安全水平,进一步加强水上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管理,根除事故隐患。

        二、深入推动公路平安畅通县区的创建工作,将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向县乡公路延伸。

        按照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扎实开展"五整顿""三加强"的有关工作,督促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切实履行"三关一监督"的工作职责,强化与公安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形成更为良好的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为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做出更为积极的努力。具体工作包括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课题研究;继续组织实施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推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大国省干线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投入,并向县乡公路延伸;稳步开展临铁桥梁安全保障工程;推进道路运输业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快报和分析制度的贯彻落实等。

        三、大力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打造交通行业工程安全监督责任链。

        认真贯彻《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确保层级监管程序到位、责任到位。建立健全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制度,研究事故发生规律,查找事故原因,定期发布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增强对各地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统一纳入交通部工程建设信用管理体系,建立重点督查项目名单,加大安全督查力度。按照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结合行业实际,积极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安全投入的长效机制,提高企业抵御安全生产风险的能力。

        四、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不断提高交通应急能力和管理工作水平。

        加强与国务院各部委和部队有关部门的沟通,形成专群结合、军地结合的海上搜救格局,指导地方政府健全水上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联动机制,建立上下互通、横向互联的应急信息平台,形成信息互通、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格局。认真落实水上搜救、油污应急等预案,制定和完善《防抗台风应急预案》、《港口危险化学品重大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等各类应急分预案,进一步完善水上交通应急机制。按照《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各地交通部门科学应对突发安全事件,落实应急管理职责,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完善快速反应机制。

        五、以治安防控和供应链安全体系为载体,进一步增强治安保障能力。

        继续推进履行SOLAS公约(《1974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保安修正案工作,规范和加强港口设施、船舶保安,全面构建沿海港口和长江干线水域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警防、民防、技防三网建设。严厉打击水运物流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科学整合运输生产、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的信息资源及管控力量,探索建立水运交通供应链安全体系,为保障运输安全和经济安全构筑坚实基础。

(摘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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