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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种交通人评职称可以不考外语了

作者: 来源: 时间: 2007/4/30 浏览: 【收藏本文】【字号 【打印】 【关闭】 

  评职称要外语,许多不是学外语专业的技术人员都有过关于“外语”的故事。在专业领域已是“大拿”,但就是外语考试过不了关,对这样的人能不能给“豁免权”。近日,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无疑是个“福音”。

  这个文件的第三条明确规定,十种人可不参加相应的职称外语考试:

  一是《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设立的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交通部“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交通青年科技英才”称号获得者; 

  二是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及省(部)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包括鲁班奖、茅以升奖、梁思成奖、詹天佑奖、优秀工程奖、优秀设计奖、全优工程奖、优秀勘察奖等奖项)一等奖,中国航海学会、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或一等奖获得者; 

  三是具有国家认定的留学经历或公派出国进修连续一年及以上;

  四是公开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合著需第一作者);

  五是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六是近4年内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取得中级及以上合格证书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取得高级合格证书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

  七是取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者,获得博士学位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

  八是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九是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十是至评审当年12月31日前年龄满50周岁。

  此外,还规定了两种可放宽考试成绩要求的情况,所谓“宽”的前提是指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不低于部合格标准的90%。两种情况一是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过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及省(部)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二等奖,中国航海学会、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人;二是经单位审核确认,能力业绩突出,对本行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者。 

                                 (摘自中国交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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