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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要求针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检查评估

作者: 来源: 时间: 2007-5-9 浏览: 【收藏本文】【字号 【打印】 【关闭】 

        日前,交通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交通部门对交通建设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检查评估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主体,认真予以纠正。

        据了解,开展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来,各级交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以在建的工程项目为切入点,抓住主要环节,扎实推进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交通部要求各级交通部门按照《交通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评估表》的检查内容和评估标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进一步量化细化,制定检查评估的实施细则,组织参与交通建设的企事业单位和本系统、本单位,重点对组织动员是否充分、问题查找是否准确、分类处理是否恰当、整改措施是否落实等四个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据悉,各单位的检查评估情况和综合评定意见要形成专题报告,于6月10日前报交通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抽查部分单位。

(摘自《中国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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