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服务”是交通部门对社会庄严的承诺。海上搜救工作作为保障海上人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直接体现了“三个服务”的核心内涵。第一,海上搜救工作为我国海上经济和海上运输贸易提供安全保障;第二,海上搜救工作的重点是服务渔船、农用船舶和农用物资的输送,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服务;第三,海上搜救工作的核心是人命救助,为人民安全便捷出行提供保障。
为做好海上搜救工作,更好地在海上搜救工作中体现“三个服务”,2007年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将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强化管理、科学创新”,发扬“险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团结就是力量”的搜救精神,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体系,制定《交通部防台风工作预案》和《应急反应程序》,编写《中国海上搜救手册》、《行政首长海上搜救应急指挥手册》和《海上搜救协调员手册》,切实提高《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指导地方海上搜救机构制定相对应的分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二是在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框架下,继续加强与各个部委和军队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与合作,有效地整合海上搜救资源,形成合力,提高共同应对海上突发险情的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部门间的协作制度和联动机制,确保在应急指挥时,可以就近快速调动各种搜救资源,增强整体协同和快速反应能力。
三是按照“十一五”交通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重点建设以海上搜救为主体的交通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与国务院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和各部门应急指挥平台间的互通、共享,为海上搜救的部门联动提供保障。
四是完善灾害性天气预防预警的通报和发布工作;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普及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提高海上从业人员应对因灾害性天气造成的海上突发事件的综合应对能力。
五是建立国家海上搜救力量资源库,科学合理地掌握、调配各方搜救资源;加快海上搜救青年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实现“专群结合、军地结合”的海上搜救体系,形成以专业救援队伍为主,全民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海上搜救的良好局面;起草《海上搜救补偿和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促进海上搜救补偿基金的建立,通过奖励补偿,最大限度地维护参与海上搜救工作的社会力量的权益。
六是进一步推进海上搜救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平台的建设,加强搜救协调员基础知识、专业理论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搜救协调员应对海上险情的综合协调、组织和指挥能力。
七是继续在全国水域举办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海上搜救演习,通过演习提高我国海、空搜救力量联合应对海上突发险情的协调与配合能力,同时检验应急反应程序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今年,我们将重点配合有关部门在长江三峡库区开展搜救演习,推进长江干线巡航搜救一体化建设,提高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
八是进一步研究与我国海上搜救和船舶污染应急处置相关的法律、法规,尽快颁布《国家海上搜救条例》,指导地方海上搜救立法工作,加快海上搜救立法建设步伐。
九是继续推进“两岸三地”及与周边国家在海上搜救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形成信息、资源共享的国际海上搜救合作机制。按照我国的外交方针和相关国际公约的要求,今年我们将完成与越南、韩国的搜救协定的签署工作。
(摘自《中国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