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部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化解交通行政争议的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明确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探索从体制上、源头上改革和创新交通行政执法体制,努力解决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维护交通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统一性。
《意见》要求推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程度;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推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从组织上预防和减少交通行政争议的发生;注重运用调解手段,提高化解交通行政争议的效能;加强和改进交通行政复议工作,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加强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加快完善交通立法,为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加强领导,确保预防和化解交通行政争议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摘自《中国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