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联系我们
·收藏本站
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省外交通 >>> 正文
 

交通部出台预防和化解交通行政争议意见

作者: 来源: 时间: 2007-6-7 浏览: 【收藏本文】【字号 【打印】 【关闭】 

        日前,交通部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化解交通行政争议的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明确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探索从体制上、源头上改革和创新交通行政执法体制,努力解决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维护交通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统一性。

        《意见》要求推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程度;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推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从组织上预防和减少交通行政争议的发生;注重运用调解手段,提高化解交通行政争议的效能;加强和改进交通行政复议工作,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加强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加快完善交通立法,为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加强领导,确保预防和化解交通行政争议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摘自《中国交通报》)

 
·上篇文章:我国最大规模溢油应急反应演习成功举行
·下篇文章:强化政府应对公共危机能力——访交通部海事局刘功臣
精彩推荐
推荐文章
·省交通厅与省公司领导亲临高
·省交通厅与省公司领导慰问抗
·省高速公路各有关单位齐心协
·我省遭遇50年不遇的冰雪灾情
·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唐建辉董事
·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唐建辉董事
热门文章
·福州管理分公司党委书记林为
·罗长路政大队正式对外发布交
·福州管理分公司实施“3135”
·福州西监控分中心利用情况板
·福州管理分公司召开2008年度
·独品初春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2 - 2008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站长Email:dengjq@fjgsgl.com
闽ICP备05004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