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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速公路推行“十公开”制度

作者: 来源: 时间: 2007-6-14 浏览: 【收藏本文】【字号 【打印】 【关闭】 

          两年时间内,172个高速公路项目公开招投标,金额高达660亿元,没有出现一起认为招标不公正的投诉,全省高速公路建设优质工程率达到100%。这一切,始于2005年年初河北省交通厅的大胆尝试与创新:在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全面推行包括规范、审批、招投标、征地拆迁等内容的“十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05年7月,“十公开”开始在河北全省在建高速公路全面推行。“十公开”按照公路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针对高速公路建设招投标、设计变更等十个关键环节,覆盖了高速公路建设全过程。日前,河北廊涿高速公路管理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他们采用板报、广播、报纸等形式向社会“十公开”的情况。

          附:“十公开”的内容

          ①高速公路发展规划、建设计划公开;②项目审查、审批管理公开;③招标过程公开;④征地拆迁管理公开;⑤施工过程管理公开;⑥设计变更管理公开;⑦质量监督公开;⑧竣(交)工验收公开;⑨资金使用公开;⑩建设市场管理公开。

(摘自《中国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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