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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路交通伤害报告》:道路交通伤害可以预防控制

作者: 来源: 时间: 2007-6-22 浏览: 【收藏本文】【字号 【打印】 【关闭】 

        日前,暨南大学医学院伤害预防与控制中心和中华预防医学会伤害预防与控制中心共同完成了《中国道路交通伤害报告》,这份在广州暨南大学医学院伤害预防控制中心王声湧教授领导下完成的报告,对中国道路交通伤害长期趋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报告发表在专业核心期刊《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07第28卷第3期上。

        这项研究的目的是总结和分析中国道路交通伤害的长期趋势及其影响因素,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这一广东省“十五”科技攻关项目的专项基金,得到了标致雪铁龙集团资助。

        该报告表明,中国道路交通伤害的死亡率经过50年的持续上升之后,2003年开始呈现下降的迹象。2000年以前道路交通伤害的伤亡人数以每10年翻一番的速度上升,2000年以来每年车祸死亡人数在10万上下。我国道路交通伤害以东部地区最高、中部最低,比较严重的地区为西藏、宁夏、新疆、青海等西部地区和浙江、广东沿海地区。道路交通伤害死亡人员中男性多于女性,男女性别比为3:1。半数以上死亡者在16-45岁年龄段,65岁以上的死亡人数逐年上升。以行人、乘客、驾驶摩托车和骑自行车者居多,其中60%以上的道路伤害死亡人员是行人、乘客和骑自行车者,摩托车驾驶者占1/5。

        中国道路交通伤害的影响因素是机动车数量剧增,道路建设发展速度低于经济增长速度,道路安全系统不能满足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而发生道路交通伤害的主要原因是司机的不良驾驶行为和不遵守交通规则。例如,驾驶员超速行驶、操作不当、疏忽大意、违章占道、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等,其中超速行驶更是最危险的因素。

        报告认为,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伤害发生和死亡,首先必须改变对道路交通伤害的观念,充分认识道路安全是一个公共卫生问题,是一个社会公平问题,坚信道路交通伤害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给予道路安全以足够的重视。应该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伤害防治工作机制,把道路交通伤害作为一项主要和优先的公共政策,对环境、车辆和道路使用者采取综合措施,建设一个道路交通安全体系,强调对人们的行为改变,预防道路碰撞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降低道路交通伤害的损失;就地急救和院前救护是减少车祸重度创伤和死亡的关键。

        报告指出,如果我国把伤害作为疾病控制的内容之一,做好伤害控制可使包括道路交通伤害在内的伤害死亡人数在30年中基本不增加。由此可见,车祸等伤害的预防与控制,事关居民的安全和健康、生命及生活,与国民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繁荣和谐息息相关。

(摘自《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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