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局举行地理信息数据与资源共享合作签约仪式。协议的签订,将有效避免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及平台的重复建设,推动两个部门在信息化建设中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双赢。
协议规定,自治区测绘局将向自治区交通厅无偿提供用于制作全区公路电子地图、交通信息化管理和交通地理信息平台建设的1∶5万核心地形要素、数字正射影像、全区1∶25万基础地理信息等国家标准格式数据及更新数据。自治区交通厅将向自治区测绘局无偿提供最新自治区公路数据及更新数据,用于自治区1∶25万、1∶5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交通要素的数据更新。
此次自治区交通厅与自治区测绘局两个部门地理信息数据与资源共享合作协议的签订,是在我国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背景下,加快“数字新疆”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解决自治区各行业信息化建设滞后的一项重要举措。
(摘自《中国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