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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措施加强大型交通企业安全管理

作者: 来源: 时间: 2007-8-3 浏览: 【收藏本文】【字号 【打印】 【关闭】 

        近日,从交通部在吉林长春召开的全国大型交通企业安全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大型航运企业船舶碰撞事故多发,部分企业安全工作比较薄弱,重大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对此,交通部副部长徐祖远在会上强调,要用安全发展的理念统领交通工作,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的关系,并提出八项措施加强大型交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徐祖远强调,交通企业必须将安全发展的理念贯穿于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生产运输、工程建设和管理等各环节。安全成本作为生产总成本的一部分,其创造的效益包含在企业的生产效益中。企业的安全状况好了,就可以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

  在谈到安全管理时,徐祖远说,宏观管理是国家主管部门的安全法制管理和监督活动,微观管理是市场主体进行的日常管理活动,后者必须服从前者。企业要通过自觉接受宏观管理,促进自身微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就下一步交通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徐祖远作了具体部署: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今年交通部除继续与交通行业中央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外,还将开展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将受到严厉的责任追究。

  二是开展认真细致的隐患排查,切实抓好防船舶碰撞、防泄漏工作。水上交通企业要严格自查自纠,做到“底数清、措施实、要求严”,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该停航、停工、停产的要坚决停下来。海事部门和其他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严格监管。

  三是深入贯彻实施《船员条例》,进一步加强船员队伍建设。年内交通部将出台《船员注册管理规定》,通过建立注册制度加强船员跟踪管理,遏制船员频繁流动。航运公司要研究完善企业内部船员管理、教育、培训、用工和薪酬制度,保证船员待遇,稳定船员队伍。按照《船员条例》的要求,海事部门将大力扶持和发展中、高等船员职业技术教育,注重船员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和考核等。

  四是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继续推进分类管理。今年,交通部将研究提高从事水上危险品运输的公司的准入资质和船舶检验标准,加大分阶段逐步淘汰沿海和内河单壳油船的工作力度,抓紧出台与之配套的规章和强制性行业标准;通过严格监管,将低标准方便旗船赶出我国沿海运输市场;在推行船舶、船长安全诚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推出安全诚信公司管理制度。

  五是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杜绝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船舶参与施工和运输;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外包工和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分包单位风险抵押金制度。

  六是继续加强港口安全生产工作。各港口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引航机构加强管理,海事机构要对引航事故有关责任人从重处理;港口企业在做好自身安全管理的同时,还要做好上船车辆和货物的把关工作。

  七是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和交通部的要求,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大设施和装备投入,完善应急机制。

  八是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依靠安全文化的作用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让“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时空和每个环节。

  针对今年以来大型航运企业船舶碰撞事故多发的情况,会议安排中远、中海、中外运分别就各自公司的3起典型事故进行剖析,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交通部还将与中远、中海、长航、招商、中交建设、中外运以及上海船研所7家交通行业中央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吉林省副省长矫正中出席会议并致辞,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安监总局、中国海员建设工会有关负责人,交通行业中央企业、地方大型航运企业、港口企业以及海事、救捞、船检机构等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摘自中国公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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