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期间指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与青少年树立和坚持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一重要论述对于明确当前社会思想领域内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应当把公民道德建设与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视为有机整体,坚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统领,建立健全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不断深化公民道德建设。 一、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统领,必须深刻理解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公民道德建设主要包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三个方面。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必须共同遵守的准则,是社会普遍公认的最基本的行为规范。职业道德是对社会各行业最基本的职业要求,是从业公民履职所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家庭美德是以建设和谐家庭为目标,和谐家庭是以家庭成员的全面发展为基础,是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相互和谐的新型文明家庭模式。公民道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一个国家的社会秩序、社会风气、社会凝聚力,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是建立健全思想道德体系的一项基础任务,是培养有道德的社会主义公民的有效途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中华民族历来重“德”,一贯倡导立人先要立德,以德作为立人之本。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党的优良作风与时代精神有机结合起来,精辟阐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为我们每个人加强道德修养树起了标杆。清晰、明确的是非界限是一个民族正气盎然、精神奋发的标志。在我们社会生活的主流中,荣与辱的界限是清晰的,广大人民群众褒奖“八荣”并身体力行,贬斥“八耻”并自觉抵制。但现实生活中,在一些地方一些人的意识中,出现了一些是非不明、荣辱颠倒、道德观扭曲的现象。比如,不以荣为荣。热爱祖国被视为“假做作”,服务群众被视为“爱逞能”,崇尚科学被视为“书呆子”,辛勤劳动被视为“没本事”,团结互助被视为“冒傻气”,诚实守信被视为“老古板”,遵纪守法被视为“不开窍”,艰苦奋斗被视为“老保守”,如此等等。再比如,不以耻为耻。危害祖国成了“斗士”,背离人民成了“本事”,愚昧无知成了“时尚”,好逸恶劳成了“潇洒”,损人利己成了“能耐”,见利忘义成了“聪明”,违法乱纪成了“勇敢”,骄奢淫逸成了“荣耀”如此等等。更有甚者,是非混淆,荣耻颠倒,以耻为荣,以荣为耻。旧的意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沉渣泛起,旧的生活方式裹着新的包装粉墨登场。扭曲的荣辱观和道德观还使一些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为官与人民争利,走上了犯罪道路,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社会和谐。可见,分清荣辱观上的是非,任务十分紧迫繁重;在全社会坚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统领,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旗帜鲜明地指出了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应当坚持什么、反对什么,提倡什么,抵制什么,明确了当代中国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引领社会风尚的光辉旗帜,为新时期公民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公民道德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迫切需要,是培育新时代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根本要求。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全党全国人民的一项长期的重大任务,对推动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统领,必须正确把握公民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涵和基本要求 公民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荣辱观同属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范畴。虽然两者在具体内容和表述上不尽相同,但其基本内涵与实质是完全一致的。而且,社会主义荣辱观从社会主义社会主导价值的高度,引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作为基本道德规范,并“大力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这是关于社会公德基本内涵的准确概括。文明礼貌就是注重个人形象,讲求必要礼节,包括在人际交往中,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说话和气,用语得当,守时守约;尊重他人、宽以待人、相互礼让;遵守公共场所的各种规定、不影响、不防碍他人的正常活动等等。助人为乐就是公民在关心、爱护人的方面所应当表现出的文明水平,集中体现为公民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人格,给予充分的尊重和维护,公民之间要互相关心和互相爱护,对那些遭到不幸和困难的人,要在道义和物质上给予同情、支持和帮助等等。爱护公物就是要以主人的态度对待国家和集体财产,珍重社会的共同劳动成果;就是要正确使用公用设施,保护名胜古迹,历史文物;就是要反对损坏公物、化公为私。保护环境就是要强化生态观念,珍惜自然资源,保护生存环境;就是要爱护花草树木、野生动物、人文景观;就是要节煤、节电、节水;就是要防治废渣、废水、废气和噪音污染;就是要维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等。遵纪守法就是要增强法制意识,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学法、知法、用法、执行法规、命令和各项行政规章;就是要遵守市民守则、乡规民约、厂规校纪和有关制度;就是见义勇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建设,就是要不断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营造家庭和谐关系;大力倡导和建设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的社会风尚,团结互助、融洽相处的邻里关系,整洁舒适、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营造家庭与社会和谐关系;通过强化家庭节约意识、环保意识,使家庭自觉融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实践,营造家庭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职业道德着重强调从业人员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办事公道、奉献社会”为履职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八荣八耻”贯穿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反映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体现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是对中华民族爱国主义传统美德与民族精神的精确概括;“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是对“为人民服务”的崇高理想和革命宗旨的继承与弘扬;“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体现了我国社会对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的坚持与呼唤;“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概括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对待劳动问题上的根本态度;“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是对集体主义精神的揭示,也是对社会主义人际关系的概括;“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是对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基本要求的概括;“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对公民法制观念与守法意识的强调和要求;“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是对中国古代优秀传统和中国革命传统中艰苦奋斗精神的发扬光大。 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它对荣耻的界定,对是非的判断、对美丑的区分,立足中国的现实国情,着眼现代化的发展要求,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的统一。“八荣八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社会主义社会主导价值体系作出了生动的表述,体现了“依德治国”和“以法治国”的有机结合,不仅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又注入了时代的特点和实践的要求,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充满生机和活力,富有民族性、感染力和吸引力。在表现形式上,它突破了我国传统道德中主要以“耻”来阐述荣辱观的局限,把“荣”与“耻”这两个古老的传统道德概念切实对应了起来;在具体内涵上,它突破了我国传统文化中把荣辱观仅仅作为道德范畴的局限,从社会主义价值总体要求的高度,丰富、拓展了荣辱观的内涵和外延。 三、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统领,必须全面落实和体现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 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要密切结合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通过具体的道德实践,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所倡导的道德准则,贯穿于社会道德建设的全过程,变成每个人的行为标准和自觉行动,人人知荣而为之,个个知耻而不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重于教、见于行,成于风,应努力从把握“一个根本方向”、纳入“两个全过程”、抓好“三个关键”、完善“四个机制”、强化“五项活动”、坚持“六个结合”上,全面落实和体现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 (一)把握“一个根本方向”。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必须旗帜鲜明。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应当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立场、方向和根本出发点,坚持社会主义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根本标准。 (二)纳入“两个全过程”。首先,应当把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纳入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从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养成正确的荣辱观开始,不断改善社会风气和人们的精神状况。其次,应当把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纳入社会主义公民教育和社会管理的全过程,通过教育和管理来不断培育人们的知荣知耻意识与尊荣拒耻观念,使社会成员的行为受到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激励和约束,营造出健康、积极向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抓好“三个关键”。一是抓领导干部带头履行。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关键在于领导干部从自己做起。社会风尚,就在领导干部的影响下形成,就在领导干部的引导下进步。“八荣八耻”能否蔚然成风,能否在社会得到广泛的认同和实践,关键取决于各级领导干部能否身体力行,作出榜样。二是抓青少年的荣辱观教育。就是要把教育青少年一代树立是非分明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一件根本性大事来抓,让他们从学会做人做起,学会做事,成就伟业。三是抓学校教师为人师表和父母言传身教。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需要整个社会“言教”更需要整个社会“身教”。学校老师往往是青少年做人的榜样,广大教师一定要充分认识自己在培养青少年成长肩负的光荣责任,将“八荣八耻”引进课堂,作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广大教师要以身作则,以行育人,以德化人。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父母要为子楷模。 (四)完善“四项机制”。一是努力完善公民道德教育机制,普及公共文明礼仪知识。二是努力完善公民道德的创建机制,广泛开展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活动,以及“送温暖、献爱心“等公益活动。发挥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从具体事情做起,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抓起,使道德实践活动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局面。三是努力完善公民道德的示范机制,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善于发现和运用先进典型,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道德楷模,让广大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四是努力完善公民道德评价机制,运用科学统计和现场观测的方法,跟踪研究并发布由公共卫生、公共秩序、公共交往、公共欣赏、公共参与等方面组成的市民公共文明行为指数,定期分析、评估、检测其实施效果。 (五)强化“五项活动”。围绕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把美德在农家、学习型家庭、平安家庭、“双合格”家庭、绿色家庭、节约型家庭等以家庭为对象的特色创建活动整合起来,运用各种载体深化各种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使家庭文明建设始终站在时代前列,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六)坚持“六个结合。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做到以下六个结合:(1)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把尊荣斥辱、为荣去耻的观念渗透到落实科学发展的实际过程中,使之成为人们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道德指南和价值保障;(2)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结合,一方面用社会主义的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和引导人们增强荣辱观念,明辨荣辱界限,另一方面也要用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不断发展的精神要求和文化需要来充实与丰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思想内涵,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始终成为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主义进程中人们的道德“守护神”;(3)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相结合,通过倡导人们以德护法,提高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用法制措施来保障人们的良好守法观念;(4)与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不断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任务和目标,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引领整个社会风气;(5)与先进文化建设和弘扬培育民族精神相结合,使二者互相促进,互相推动,在提升人们知荣辱、明是非、辨美丑的能力中把传统美德和民族精神发扬光大;(6)与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相结合,使广大青少年明晓现实生活中“光荣”与“耻辱”的深刻内涵,自觉养成优良品德,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作者单位:省公司办公室 责任编辑:谢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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