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有幸参加了由中国公路学会在重庆举办的“2007年公路计重收费技术研究会”。听取了重庆、江苏、安徽、河南、福建、贵州、江西、湖南8个省市对计重收费、公路治超及公路治超信息化等实施情况进行了经验交流,并考察了成渝高速公路。经过几天的交流考察,省外实施计重收费的一些做法及目前计重收费存在的共性问题,值得借签。笔者现将参加会议的几点感受介绍给大家,供参考。 一、全国实施计重收费情况 我国高速公路从90年代以来发展迅猛,截至2007年8月,全国已有19个省市相继对收费公路的货车实施计重收费,3个省市(内蒙、河北、辽宁)安装了设备,4个省份(广东、甘肃、黑龙江、吉林)计划实施、3个省市(北京、上海、浙江)有条件实施。实施计重收费的省份普遍反映计重收费工作已取得成效,超限车辆明显减少,大大降低了超限车辆对公路桥梁的破坏,减少了公路养护费用,促进了公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但计重收费是一种全新的收费模式,随着我国高速公路网络化的逐步形成,面临着法律层面、高速公路收费政策理论、相关设备产品误差、应对实施突发事件、优化征费环境、提高收费管理水平的任务仍然相当繁重。 二、全国实施计重收费取得效果 全国已实施计重收费的省份普遍反映计重收费模式转换平稳,系统运行正常,社会反响良好,已取得良好的效果和效益,有力促进了治超工作,特别是会上交流实施计重收费的江苏、河南、福建、重庆、江西、安徽、贵州、湖南等省份,实施计重收费的成效非常明显。一是超限运输车辆明显减少。以经济手段来遏制超限车辆,使超限30%以上的车辆大幅度下降;二是运输结构更趋于合理。在车型分类收费模式下,部分汽车生产和改装厂商,为了迎合非法运输业主的需求,对车辆进行“大吨小标”导致运输结构不合理,造成社会经济损失。计重收费实施后,大型货车所占比例明显上升,计重收费明显改善了运输市场的车型结构,符合国家倡导发展大型货运车辆的精神;三是公路运营管理效益普遍提升。计重收费改变了车型分类收费模式的弊端,杜绝了“大吨小标”,遏制了车辆恶意超限超载、运输市场恶性竞争等现象,堵住非法逃缴通行费的漏洞,减少了争议和公路通行费的流失,同时吸引了空车行驶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后高速公路综合运营管理效益总体呈上升趋势;四是社会反响良好。受到了大多数运输业主的支持,认为“多拉多缴,少拉少缴”的收费方式能最大程度地体现公平性和合理性,可以推动运输市场的规范运行,使堵车争议减少,缴费秩序良好,服务质量提升。 三、实施计重收费存在的问题 (一)计重收费的法律地位问题。 全国已实施计重收费的省份已达19个省,但各省却是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本省的费率标准和实施方案,而作为指导性文件《交通部关于收费公路载货类汽车实施计重收费指导意见》,没有明确的政策或法律规定,经过几年的实施和发展,虽然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了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但社会质疑较多。参加会议的同志建议相关部门明确计重收费的法律地位,统一全国的标准和政策及有关的实施办法和内容,消除社会各界的疑惑。 (二)计重收费与治超轴型的标准问题 计重收费货车轴限认定标准与治超轴限认定标准不一致。计重收费轴限的认定标准是依据交通部指导意见规定,按国家强制标准(GB1589-2004)制定的,而治超轴限认定标准是依据八部委规定,两者之间的轴限认定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别,车户对此产生较大异议。建议协调国家有关部门予以统一。 (三)计重收费轴型的标准化问题 全国集中治超和实施计重收费后,汽车生产厂家为了迎合市场需要,生产了各种能够自动升降轴的车型,各种逃避检查和偷逃通行费的改装悬浮轴车辆,其承载能力认定标准全国难以统一,经常引发投诉。这些自动升降悬浮轴车辆只有在通过收费站时才放下来,增加油耗。建议对汽车的轴型规定予以明确,对异常轴型的车辆限制或禁止生产。 (四)加强区域之间联动问题 从全国实行计重收费的情况看,各省实施的时间进度和范围不统一,很多超限车辆不按正常的行驶路线,设法寻找没有实施计重收费或计重收费最少的路线,这类公路一般路程较长、路况较差、运输效益低、安全性下降,对路的损坏急剧增加。参加会议的同志建议省际之间计重收费有必要实行区域联动,相邻省份同时实施,省内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所有收费站都实施计重收费,这样可以使计重收费与治超工作发挥更好的效果。 (五)进一步提高计重设备的质量问题 实施计重收费的省份都十分重视计重收费设备的质量,普遍反映出计重设备的精度和稳定性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问题,称量差异较大,设备的精度投诉最多,各省都采取各种措施加强设备维护,选择更稳定的传感器,改变称台形式,由称台式改用弯板式,提高设备的质量,最近成都明科又推出压电石英晶体传感器新产品,目前已在成都收费车道安装试用,据介绍该产品在车道开挖的深度只有5.5厘米,宽度只有7.2厘米,速度0.3-200公里,克服称台、弯板式在桥面、弯道、坡度场地的受限,该产品试点如稳定,可减少维护成本及开挖车道的工作量。 (六)治超站点与计重收费配合问题 计重收费采用经济杠杆是治超的有效手段,为治超工作建立了长效机制,从计重收费运行情况来看,治超站点与计重收费站点应互相配合,在收费站较多的路段可不设治超点,而有很多绕行路段没有收费站点或收费站已撤站点应需增设治超站点,加强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的联合治超,提高治超力度。 (七)实施计重收费车辆逃费问题 实施计重收费的省份,反映实施计重收费后出现车辆逃费现象较多,比较突出的逃费现象有假悬浮轴、甩挂、盘货、跳磅、换卡、走S型、垫钢板等,各省份都在认真总结,加强管理,堵塞车辆逃费漏洞。 作者单位:省公司收费处 责任编辑:张建峰 全文共2561字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