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莆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备品备件及大型工具采购的公告
公 告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泉州莆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莆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备品备件及大型工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YFCG201604063(2)
2.委托单位:泉州莆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3采购人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13505078542
4.委托单位地址:泉州市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项目及数量:泉州莆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备品备件及大型工具1项(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7.投标人资格
7.1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
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6本次采购项目设有预算审核价,合同号1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50万元整,合同号2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20万元整,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7.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售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6月2日。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南路178号二楼)购买采购文件。每份文件2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6月8日9:30时(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2016年6月8日9:30时(北京时间)
1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12、采购公告公布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1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必须为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书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及中标结果。技术方面的询问可以以传真的形式提交。
14.《采购文件》备索。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电 话:(0595)22988718、28131778 传 真:(0595)22195078
联系人:李先生、林先生、庄宝生
E-mail:yfcg2988718@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152300100100077663
收款人: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