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泉州管理分公司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泉州管理分公司拟向社会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其方式为竞争性谈判,以报名竞标单位的数量合理选择最低价三家作为我司的招标代理机构。欢迎有资质的代理机构参加。
一、项目名称: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二、项目编号: 2019-QZGS-ZBDL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福建高速泉州管理分公司管辖的需要采取公开招投标的各类采购等招标代理,服务地点为泉州市,服务期限为自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暂定两年(服务费报价详见附件二)。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在国家财政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登记并已入围泉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3、公司注册地址在泉州市丰泽区、鲤城区或在泉州丰泽区、鲤城区设有分支机构。
4、具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资质。
四、谈判有关说明:
1、谈判文件需按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开密封,商务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法人身份证、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复印材料、授权书原件一式一份,均须加盖公章。
2、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格式要求见附件一)递交地点: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泉州管理分公司办公室(机关三楼)。
3、谈判文件递交时间:截止 2019 年 9 月 27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4、谈判时间: 2019 年 9 月 30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5、谈判地点:泉州管理分公司机关四楼会议室。
6、注意事项:超过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或不按规定密封的谈判文件,我司恕不接受。
7、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泉州管理分公司。
五、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普贤路肖厝社区高速公路泉州北征管所营区第二幢办公大楼三楼。
邮 编: 362000
联 系 人: 曾女士
联系电话: 0595-36741535
六、谈判须知
(一)参加谈判的代理机构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否则造成一切法律责任自行承担。一切与谈判有关的费用,均由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自理。
(二)本次谈判代理机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相关资质证明。
2、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和相关技术能力。
3、参加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请用文件袋密封好,封口处盖骑缝章,于指定时间前以特快专递寄达或派人送达,同时于指定时间授权派员到指定地点参加谈判。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泉州管理分公司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