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机电设施清洁及预防性试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京闽招【2015】032号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为2个子项目合并招标,分别为福泉公司照明系统、监控系统、供配电系统机电设施清洁服务项目和福泉公司高压供配电系统预防性试验项目。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福州渔平高速公路运营筹备小组,建设资金来自机电系统日常维护资金(资金来源)。上述项目的招标人均为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项目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实施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福泉公司照明系统、监控系统、供配电系统机电设施清洁服务项目 | 福泉公司所辖福泉高速公路、渔平高速公路沿线 | 3年 |
2 | 福泉公司高压供配电系统预防性试验项目 | 福泉公司所辖福泉高速公路、渔平高速公路沿线各变电所(站) | 3年 |
2.2工程概况:
子项目1: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辖福泉高速公路、渔平高速公路区域共有雷打石隧道、相思岭隧道、石牌山明洞、前鸥隧道及弄尾隧道等共计5座隧道;新福州所、宏路所、莆田所、仙游所、泉港所、驿坂、江阴所、平潭所等共计15个收费站;平潭海峡大桥及复线桥共计2座跨海大桥。隧道内共计安装照明灯具3374盏、道路监控摄像机17台、车道指示标志16面、手动报警按钮和指示灯33套、紧急电话分机10套等;沿线道路及各收费站共设立道路监控云台摄像机272座;隧道洞口设立单臂路灯108盏等。根据《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中机电设施清洁维护规范标准的相关规定,经研究,计划委托专业队伍按照上述规范要求实施福泉公司所辖福泉高速和渔平高速区域照明系统、监控系统、供配电系统机电设施的清洁维护作业等工程量。
子项目2: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辖区域福泉高速公路和渔平高速公路共有22个变电站(所)。根据福建省高速公路供配电及通风照明运行维护规程的要求,每年度应对高速公路沿线变电站(所)10KV(含以下)高压供配电系统设备开展预防性试验,排查设备运行隐患,确保供配电系统稳定运行。经研究,计划委托专业队伍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1996以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2004第二册 机电工程等相关试验标准对福泉、渔平高速公路沿线变电站(所)的断路器、变压器、负荷隔离开关、母线排、接地网、避雷器、绝缘工具等实施预防性试验和调试等相关工程量。
注: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可以对全部子项目的全部工程量进行投标,也可以仅对子项目1或者子项目2进行单独投标,而不参与另一个子项目的投标。
2.3服务期限及工期
2.3.1服务期限:本次招标的2个子项目的服务期限均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2.3.2工期:承包人在服务期限内,根据业主发出的每一年度《工程开工报告》日期,在3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服务(试验)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2 本次招标要求:
= 1 \* GB3 ①参与子项目1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 2 \* GB3 ②参与子项目2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 3 \* GB3 ③参与上述任意一个子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6 月 17 日至 2015年 6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至 11:3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市台江区海峡金融街申发大厦1601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 7 月16日9 时 00 分,投标人于当日 8 时00分至 9 时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州市台江区海峡金融街申发大厦1601)。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闽高速信息网(www.fjgsgl.net)和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中路195号名城广场10-11层
邮政编码:350001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591-28365327
传 真:0591-2836532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申发大厦1601,邮编:350001
电 话:0591-83355601 传真:0591-87568787 联系人: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