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宁高速公路部分收费站车牌识别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 告
招标编号:环闽招[2015]第15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5年福宁高速公路部分收费站车牌识别系统改造工程已由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 闽高财[2015]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福宁高速公路沿线收费站。
2.2招标项目规模:26套高清车牌识别系统改造等,本次招标最高控制价为647968元。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2.4招标项目施工工期:45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具体规范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电子产品经营资格或具有住建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资质或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国内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为准)。
(3)投标人须具有3年及以上高速公路车牌识别系统供货或施工经验。投标人所选用车牌识别系统产品的厂家品牌型号,要求该厂家品牌型号产品完成的供货或安装使用总量不少于100台(供货方或安装方可以是投标人或者其他企业)。
3.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11月10 日至 2015年 11月 14日(含法定双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厦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书)每套售价3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均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人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时间:2015 年 11月 15 日 9 时00分
踏勘集中地点: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贵岐路1号监控大楼),踏勘时无需点名和签到,交通工具自备、相关费用自理及安全责任自行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12月 2 日9时00分,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厦一楼)。投标人的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款规定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必须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
5.5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5.6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宁德市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收款单位: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36010101400022365。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网站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后岗贵岐路1号 地 址:宁德市兰亭路8号豪景花园7幢705室
邮 编:352100 邮 编:352100
联 系 人: 蔡先生、陈先生 联 系 人:雷丹
联系电话:0593-2989193、2989175 电 话:0593-2861883
传 真:0593-2989125 传 真:0593-2861883